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时期资助工作新使命,总结宣传推广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上海高校资助育人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2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资助工作水平,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资助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相结合,树立励志学生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助育人典型案例征集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包括单位和个人。单位是各学院,个人包括从事资助工作的人员。
二、征集内容
(一)学院。报送学院开展的特色资助育人工作。内容集中反映近三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资助育人工作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精准资助项目、励志教育活动、受助受奖学生典型宣传、其他发展型资助项目等,内容不限。每个学院限报1篇。
(二)个人。报送理论研究文章或研究报告。侧重于近三年的资助育人研究成果或案例分析报告,重点突出资助育人的某些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切勿面面俱到。每个学院个人申报不超过3篇。
三、案例征集要求
1.真实性。参评案例的基本情况、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均来源于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典型为体现近3年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内容客观真实,分析切中要害,评述科学严谨;
2.典型性。参评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和可借鉴性,对更好地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示范作用;
3.规范性。案例中涉及到的工作开展符合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注意保护个案中的学生隐私,不得侵犯求助者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报送要求
1.标题醒目,每个案例的标题要高度凝练,准确简洁;
2.一案一议,每个案例要集中体现资助育人某一方面的经验,讲深、讲透,多个事例或者多方面经验不要糅杂在一个案例中,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3.亮点突出,案例可以从学生实际困难、思想转变、成长足迹、回馈社会等方面进行叙述,重点展现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切勿面面俱到,更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完成,至少报送2个案例(1份单位,1份个人),于7月5日前将案例电子版及上海电力大学资助育人案例推荐表发送到邮箱suepqgzx@126.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资助育人案例”,并附上图片资料,将图片命名后一并压缩发送。
四、评选程序
1.宣传申报阶段。根据评选条件与要求在校内进行宣传、申报,原则上每学院至少报送2份(1份单位,1份个人),于7月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suepqgzx@126.com;
2.专家评审阶段。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评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同时,综合各学院申报数量与质量情况,设最佳组织奖3名;
3.学校择优报送至少2项(1项单位,1项个人)至市教委,参与市级评选;
4.表扬宣传。
联系人:闫寒
联系电话:61655105
邮箱:suepqgzx@126.com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