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高顿教育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高顿教育培训集团公司特在上海电力学院设立“高顿教育奖学金”,具体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团结他人,相容性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本科生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30%且不能有挂科;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本科生:9人,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评选方法 :
1、本人申请 申请学生登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于4月20日前提交申请。
2、二级学院评审、公示 各二级学院于5月5日前将审核名单提交学生处。(汇总表纸质版各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
3、学校审核。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