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光力科技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学院设立“光力科技奖学金”,特制定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标准:
凡每学年按时交纳学费的我校全日制注册在籍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光力科技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或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在前20%内且家庭经济困难。
3、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活动,并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
4、团结他人,相容性强,多次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评选学生12人,具体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名
电气工程学院 2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2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 1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名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方法 :
1、本人申请 申请学生登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于4月15日前提交申请。
2、二级学院评审、公示 各二级学院于4月29日前将审核名单提交学生处。(汇总表纸质版各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
3、学校审核 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 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