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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2015上海电力学院“浙能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184

上海电力学院“浙能奖学金”评选通知

进一步加强学校与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与联系,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推动上海电力学院的发展和能源电力行业人才的培养,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万元,在我校设立“浙能奖学金”。

一、申请“浙能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凡每学年按时交纳学费的我校全日制注册在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浙能奖学金”,根据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意向向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等发电企业相关专业学生倾斜。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在前20%以内。

3、团结他人,相容性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

二、申请者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1、烈属子女。

2、下岗、单亲或其他困难家庭的子女。

3、边远省(区)特困少数民族家庭的学生或老少边穷地区特困家庭的学生。

三、名额分配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14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2名

电气工程学院 10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12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8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8名 国际交流学院 3名

外国语学院 3名 数理学院 3名

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方法 :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登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于4月15日前提交申请。

2、院系评审、公示。各二级学院于4月24日前将审核名单提交学生处。(汇总表纸质版各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

3、学校审核。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