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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1857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 2019105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定。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经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6.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10.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可参评总人数占全校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国家奖学金(人)

上海市奖学金(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

3

5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2

28

电气工程学院

4

7

71

自动化工程学院

1

3

3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

3

5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

3

49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4

61

数理学院

1

1

22

外国语学院

1

1

9

总计

15

27

387

 

四、评审方式

1.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即日起至916日。

学生填写材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2022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提交学院初审。

2.第二阶段:学院审核及学生录入系统,916-923日。

学院评审,经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形成推荐名单。被推荐人登录上海市奖学金管理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在线填写申请,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学院填写院系评审意见(详见附件《各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系统提交初审推荐名单。

学生登录网址: 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辅导员登录网址: 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

学院登录网址: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3.第三阶段:学校评审926-930日。学校审核学院推荐名单,由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评审结束后,将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学院、学校两级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上海市教委。

4第四阶段:学院上报材料,1015日前

学院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术楼122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材料包括: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1-2022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学院获奖名单汇总表(系统下载);

5)评审报告(内容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注:(1-3)材料需在系统下载最新版,打印一式三份,均需手写签字,盖学院行政章、上海电力大学行政章。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2022年9月13日

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doc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样表).docx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