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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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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希望之星”团队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6浏览次数:683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鼓励扶持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态”,不断推进上海高校创业教育,培育和提高大学生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举办第三届上海大学生“创业希望之星”团队大赛。

为选拔我校优秀学生团队参赛,由学生处就业办组织本次大赛的校内报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主办,上海百胜软件有限公司与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希望之星”团队大赛组委会承办。本次大赛将于2015年1-6月举办。在总结前二届大赛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次大赛将更加突出大学生创业团队与电商经营实践的结合。

    本次比赛采用“创业计划书评选”和“电商经营实践活动”二个阶段,通过让学生在真实经营的环境中接受挑战,希望能较真实地再现大学生创业团队的成长和克服困难的能力。(本次活动指定 《百胜软件电子商务系统》为培训和实践平台)

    我校将配合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先期报名筛选,择优选拔我校学生团队参加本次大赛。

二、大赛创业培训

    培训人员:上海市全体参赛大学生

    培训时间:2015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

    培训地点:待定

    培训内容:创业计划书编写、电商经营软件与实践

三、创业计划书提交与评审(初赛)

    初赛人员:上海市全体参赛团队

    提交时间:2015年4月15日截止

    提交形式:电子版

    评审标准:200分(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四、电商经营实践与竞赛(决赛)

    复赛人员:前40支团队

    竞赛时间:2015年5月-6月(具体时间待定)

    竞赛形式:电商经营实践

    评审标准:200分(细则在培训活动中下发)

(电商经营实践与竞赛将要求参赛团队利用淘宝平台,结合百胜软件平台,选择大赛指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经营业绩作为竞赛等第的依据,店铺的全部利润将作为本次竞赛团队的奖励。)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将设一、二、三等奖与优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高校优秀组织奖等若干奖项。

六、我校报名工作

    报名条件:上海电力学院在校学生

    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3月4日

    报名形式:请有意愿参赛同学以团队形式进行报名

    报名方法:请报名参赛的团队填写好报名回执电子版(见附件一),在指定日期内发送至邮箱suepjy@126.com ,邮件标题注明“参加创业希望之星大赛”。 并将纸质版交至学生处就业办(杨浦南校区行政楼101,浦东校区至诚楼107)

    报名咨询电话:35303756

    特此通知。

学生处就业办

2015年1月6日

 

 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希望之星”团队大赛    创业计划书   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