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光力科技奖学金”,特制定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内且家庭经济困难。
3.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活动,并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
4.团结他人,相容性强,多次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
5.涉及多学院评比的奖学金具体细则可由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评选学生12人,每人奖励5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名额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2名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2名 |
电气工程学院 | 2名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2名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名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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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方法 :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光力科技奖学金”申请表》于4月27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二级学院。
2.院系评审、公示。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的《上海电力大学“光力科技奖学金”申请表》、《“光力科技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于5月10日下午3:00前交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suepqgzx@126.com ,纸质版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术楼122室)。
3.学校审核。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