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上海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上海电院电力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电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每年出资15万元,在我校设立“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上海电力大学的各种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中等以上。
4.关心班级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
5.涉及多学院评比的奖学金具体细则可由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申请者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1.烈士子女。
2.下岗、单亲或其他困难家庭的子女。
3.边远省(区)特困少数民族家庭的学生或老少边穷地区特困家庭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共评选本科生2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根据企业意向向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倾斜,名额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1名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1名 |
电气工程学院 | 8名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4名 |
电气工程学院中外合作项目 | 1名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名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名 |
数理学院 | 1名 | 外国语学院 | 1名 |
四、评选方法 :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申请表》于4月27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二级学院。
2.院系评审、公示。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的《上海电力大学“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申请表》、《“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于5月10日下午3:00前交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suepqgzx@126.com ,纸质版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术楼122室)。
3.学校审核。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名单汇总表.xls
上海电力大学“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