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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9-07-05浏览次数:723

第一条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校学习阶段某一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第二条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人500元,评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须由学生自行申请。

第三条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上海电力大学所有在籍在册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第四条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学年不设奖学金的评选。

第五条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奖项名称设定、评定标准、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包含但不限于:社会实践奖、创新创业奖、见义勇为奖等,并将设奖情况和获奖学生名单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六条 凡符合《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者,均可申请参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第七条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选程序

1.每年9月由学生工作部(处)下发各学院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人数;

2.各学院将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和存档;

3.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行申报制,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经过初审后,应将获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第八条 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报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九条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可与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

第十条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经学工例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上海电力大学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