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学助 [2019]2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 [2019]31号)文件精神,各学院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将我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安排
1.9月19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申请、评审、网上填报等相关环节,通过上海市资助系统提交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2. 9月19日-9月25日,学校和学院分别完成各级公示,9月25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上海市资助系统完成各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审核,上报上海市资助管理中心。
3. 上海市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各学院于10月11日前完成申请审批表系统打印(一式三份、正反打印)、手写签字、盖章(行政章)、贴照片等相关工作。
二、名额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18名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名
电气工程学院 3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1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 3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名
国际交流学院 1名
外国语学院 1名
数理学院 1名
上海市奖学金26名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3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3名
电气工程学院 4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3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 5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名
国际交流学院 1名
外国语学院 1名
数理学院 1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401名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65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40名
电气工程学院 50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33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 85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9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51名
国际交流学院 6名
外国语学院 11名
数理学院 21名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