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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资助】关于2025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5 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54 号)文件精神,现就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当年在籍的我校本科生及硕士生、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选安排

1.申请学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将申请材料交至各学院。

2.各学院初审后同时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和《宝钢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627日前各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学院限报1。(电子版发送至shzonghe@126.com

3.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候选人评审,推选出1名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4. 候选人网上填报及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附件2宝钢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