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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资助】上海电力大学“高顿教育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浏览次数:382

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高顿教育集团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高顿教育奖学金”,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学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

4.在当年学期中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90%,且两个学期平均绩点不低于2.0,最多允许1门功课不及格且在第二学期中已通过重修取得学分。

5.涉及多学院评比的奖学金具体细则可由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评选学生10人,每人奖励5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名额分配如下:

经济与管理学院   8      外国语学院   2

四、评选方法 :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高顿教育奖学金”申请表》,于66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公示。学院评审、公示后将候选学生的《上海电力大学“高顿教育奖学金”申请表》、《上海电力大学“高顿教育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于625下午300前交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电子版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shzonghe@126.com,纸质版所在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术楼110室)。

3.学校审核。校学生处对各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上海电力大学“高顿教育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doc

上海电力大学“高顿教育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本科生).xlsx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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