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勤工用人部门和二级学院:
为树立勤工助学典型,营造良好资助育人氛围,努力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发挥勤工助学先进典型励志成长的榜样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勤工助学评优工作,即“勤助之星”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荣誉设置
评选 “勤工助学之星”若干名;获得者将发放奖金和证书。
二、评选条件
1.参加评选的学生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态度端正,评选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优良,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良好的表率作用;
3.自立自强,励志奋斗,在勤工助学、励志成才、公益活动等
方面有一定突出表现,个人事迹鲜明感人,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人部门工作安排;
5.能够坚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无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优良;
6. 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在岗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向用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勤助之星”申报材料,见附件;
2.每个校内用工部门可推选1人参与申报评选“勤助之星”,同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提供参评人勤工工作照片3张。
3.学生处组织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分,评出“勤助之星”。
四、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学校将对获得勤工助学“勤助之星”的学生个人颁发证书,并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先进典型励志成长的榜样作用。
五、材料申报
各用工部门请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epehall@126.com,纸质版材料交至临港校区学术楼一楼南服务大厅前台左侧文件柜内(资助格内,注意标签提示)。二级单位统一推荐、上报,原则上不接收学生个人未经部门推荐单独报送的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