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远东奖学金”,特制定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年度专业综合排名在前30%以内。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共评选学生10人,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选派赴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习实践。
远东拼搏奖学金:本科生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名额分配如下: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4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6名(电气学院5名,国交学院1名)
四、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于4月5日中午12:00前在系统当中填写申请,同时填写《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于4月5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二级学院。
2、院系评审、公示。各二级学院将《“远东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申请表收齐后,一式两份于4月12日下午3:00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uepqgzx@126.com ,文字版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
3、学校审核。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名单汇总表.xls
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