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 (2023-2025年)》、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学生出现异常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事件,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有效干预、快速控制的应对措施,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现开展本学期第二轮心理筛查工作,请各学院即日起认真组织排查疑似心理问题学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筛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包含预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2024年12月16日-12月27日
1.各学院所有年级辅导员需根据《疑似问题学生筛查及跟踪指南》(附件1)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学生进行访谈。
2.访谈结束后,辅导员将访谈记录(学生谈话记录和筛查阶段性小结内容)同步填写在本科生事务系统中。操作步骤:“本科生事务”——“辅导员管理”——“辅导员日常工作记录”——“学生谈话、家校联系记录”——“特殊学生谈话记录”中,选择“心理问题”类别进行新增。
(二)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8日
1.各学院根据筛查情况与学院对口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进行分析、制订应对措施。
2.对于需要关注的学生,辅导员需将其相关资料填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二轮心理筛查汇总表》(附件2),并在1月8日前发送至shiepxlzx@163.com。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心理筛查工作,要按“一人一策”的要求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抓实抓细心理辅导工作,切实消除和降低风险隐患。
(二)完善体系,及时反馈。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宿舍长→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二级学院→学校心理中心”信息快速联动制度的重要作用,确保信息畅通;对重点关注学生群体,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给予真诚关怀和支持,实施“一对一或多对一”心理帮扶,引导学生到心理中心进行心理咨询。
(三)严格筛查,注重方法。学院在开展工作时既要深入到学生中去,又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正当权益,注意保密原则。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在心理中心的指导下,制定干预方案,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做好转介治疗工作。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二轮心理筛查汇总表.xlsx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