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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拨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浏览次数:425

关于申请201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拨付的通知

根据沪教委学(2016)13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电力学院2016年申请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拨付的工作已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后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此次申报的学生仅指2013届、2014届、2015届已经获得上海市教委批复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方式:

1.学生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系统(http://xszz.scsa.org.cn)完成在线注册(已注册过的学生无需再次注册,只需凭身份证和密码登录即可)。

2.学生在线填写拨付申请,下载《承诺书》、《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上单位名称须和资格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电话咨询)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拍照,照片以jpg格式上传,点击上报。

3.邮寄材料:

1)在上海学生资助系统拨付申请页面下载并手写签名的《承诺书》原件。

2)在上海学生资助系统拨付申请页面下载、填写、并盖章的《在职证明》原件。

以上邮寄的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三、申请时间:

2016年4月30日前学生通过系统填写相关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快递(为避免材料遗失,采用中国邮政EMS快递)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28号上海电力学院至诚楼111室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闫老师收

联系方式:021-68020629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补偿金通过在校登记的农行卡发放,如有卡号变更请根据要求更改http://xssf.shiep.edu.cn:8099/SFP_Share/Home/Article?a=60022c55-0593-4fd6-82ad-ece9af774098&m=fc632390-3f8e-47c9-baea-9b2de25b5b52

2、补偿金发放后可通过网站进行查询

http://xssf.shiep.edu.cn:8099/SFP_Share/Home/Article?a=48a567f7-0060-4d46-8214-8e4701afca4f&m=fc632390-3f8e-47c9-baea-9b2de25b5b52

3、拨款银行信息栏拨款银行名称:农行昆明路支行,户名和卡号根据实际填写

财务处咨询电话:68029335

联系人:童老师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