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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9浏览次数:339

关于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的通知

生源地贷款是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办理一次。学生申请成功后携合同回执到学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近年来,我校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逐年增多,今年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流程具体如下:

1.各二级学院通知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大一到大四都会有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于9月10日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于9月16日前汇总信息,将《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汇总表》交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要求在9月28日前办理完生源地贷款回执。

特别说明:

1.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90%以上的省份都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的系统进行回执确认的,截止日期为9月底,所以让学生务必按时间要求将回执单交到二级学院(每学年都会有学生未按时办理回执造成贷款不成功的情况)。

2. 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回执单纸质版学院留存,信息一定准确,否则回执录入会出现问题。

3. 非国家开发银行的回执单需资助中心敲章的,由学院统一收齐后到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