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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本科)招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浏览次数:389

关于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本科)招聘的通知

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本科)设置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勤工助学岗位数 (总数)

1

校长办公室

12

2

对外联络处

10

3

发展规划处

1

4

人事处

1

5

组织部

4

6

宣传部

30

7

武装部/保卫处

30

8

学工部/学生处

50

9

团委

20

10

工会/妇工委

4

11

退管办

2

1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

13

科研处

4

14

教务处

15

15

财务处

15

16

后勤管理处

15

1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5

18

体育部

8

19

社会科学部

3

20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

21

艺术教育中心

4

合计

265

各部门(学院)于9月23日前根据部门岗位要求自主完成招聘工作。

说明:1.各学院根据预算自主确定岗位数设置。

2.各部门(学院)需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各部门(学院)岗位招聘岗位细则由部门(学院)自主发布。

4.9月勤工助学费用(10月10日前报送suepzhuxue@126.com)按照新学年招聘人员进行报送,新学年勤工助学费用标准为11元/小时。

5.原则上一名学生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勤工助学岗位。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