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评定通知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二、评选时间安排
1.申请学生于11月4日前登陆校资助系统助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申请(http://zx.shiep.edu.cn/Login.aspx)
2.各二级学院进行评选、公示后。于11月14日前将《2016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各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suepqgzx@126.com)
三、名额分配:
共1512名,具体分配如下(按照每学年3000元/人分配):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71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46名
电气工程学院 155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136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 305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67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98名 外国语学院 50名
数理学院 66名 国际交流学院 18名
四、分档标准(共分两档)
第一档:每学年3000元/人 第二档:每学年2000元/人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是全校各年级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