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每学年初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各二级学院并在上海市资助系统(http://xszz.scsa.org.cn/)进行网上申请。
2.二级学院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公示。
3.各二级学院在10月12日前在上海市资助系统报送审核结果,同时交纸质的书面报告。
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作为帮困的依据。同时也是学校作为帮困名额分配的依据。
2.请注意网上申报的各项内容,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3.各二级学院将一份《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其支撑材料存档备查,一份认定申请表交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