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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具体安排

发布时间:2015-03-02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沪电院学〔2014〕119 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二级学院制定的相应评选细则,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内容

时间

报送

学生个人、班级申报

3月5日—3月13日

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级学院审核、评选

3月16日—3月27日

各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和学院的评选细则,组织申报班级、个人进行公开答辩,做好评比结果的公示和审核工作。

评选结果上报

3月30日

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学校审定

4月1日—4月10日

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评比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校学生工作例会审定,确定名单,学校发文公布评比结果。

表彰

4月13日—4月17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表彰,颁发证书、奖金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