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沪电院学〔2014〕119 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二级学院制定的相应评选细则,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内容 | 时间 | 报送 |
学生个人、班级申报 | 3月5日—3月13日 | 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表》。 |
二级学院审核、评选 | 3月16日—3月27日 | 各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和学院的评选细则,组织申报班级、个人进行公开答辩,做好评比结果的公示和审核工作。 |
评选结果上报 | 3月30日 | 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
学校审定 | 4月1日—4月10日 | 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评比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校学生工作例会审定,确定名单,学校发文公布评比结果。 |
表彰 | 4月13日—4月17日 | 各二级学院组织表彰,颁发证书、奖金 |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