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要求,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应上海市教委的要求,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为资助代言”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1.组织实施部门: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
2.评审委员会成员: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各学院资助负责人
二、评选及表彰
1.按照分数排名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报送上海市教委参与市级评比;
2.待市级评审结束,进行统一表彰。
三、评选流程
1.学院将参评学生的30秒视频和演讲PPT、《各学院推荐参赛学生汇总表》于10月7日9点前发送至suepqgzx@126.com,邮件名为“2023年资助宣传大使+学院+姓名”;
2.参评学生现场进行5分钟的PPT演讲 (要求脱稿演讲);
3. 3分钟评委提问。
四、评分要求(参考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资助大使评分细则)
五、评选时间
2023年10月8日13:30,选手提前5分钟到场抽签决定演讲顺序。
六、评选地点
临港校区学术楼105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