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覆盖学生资助体系,拓展资助育人阵地、丰富学校资助育人实践,进一步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5月
二、参加对象
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在岗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优先。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3.积极服务同学,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在经济上积极追求独立,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材料要求
1.学生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图文并茂,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字;
2.内容应展现学生不畏困难、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3.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图片格式为JPG(每幅5M以下);
4.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流程
1.用工单位推荐(4月11日—5月10日)
请各勤工助学用人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每个部门至少推荐1人,最多不超过3人,于5月10日前择优推荐“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将《附件1:“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及《附件2: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发至邮箱suepzhuxue@126.com,联系人:茅老师,61655100。
2.资格复审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根据综合表现评选校“勤工助学之星”并进行公示。
3.表彰宣传
对评选出的校“勤工助学之星”颁发证书及奖励,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事迹宣传。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