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现按照《上海电力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及管理办法》(沪电院党〔2017〕16 号)规定,面向校内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我校在读研究生或在岗教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开展辅导员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等);
3.在读硕士研究生需学有余力,有学生干部经历优先;在岗教师需首先完成本职工作,有班主任经历优先。
二、招聘办法
1.应聘人员请登录上海电力学院/学工部/学生德育发展中心/相关下载(http://xsc.shiep.edu.cn/index.php?classid=6205)下载填写《上海电力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在校教师/在校研究生),将《申请表》于3月21日前提交至设岗学院党委(党总支)。在读研究生需经导师同意及研工部考察推荐,教师需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并推荐。
2.二级学院通过笔试、面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聘,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为便于工作开展和人员管理,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在本学院或本校区范围内确定拟聘人选),选聘工作于3月28日前完成上报。
3.校学生工作例会讨论通过后,学校统一聘任,发放聘书,并按聘用人员类别将聘用名单报研工部、人事处备案。
三、兼职辅导员招聘岗位
学院 | 岗位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1 | 35303254 | 赵老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68029229 | 李老师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68029221 | 陈老师 |
上海电力学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