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机制,发挥大学生骨干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现按照《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助理辅导员聘任及管理办法(沪电院党〔2017〕15 号)》规定,在我校高年级本科生中公开招聘本科生助理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我校在读优秀高年级本科生;
2.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发展对象,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并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3.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熟悉辅导员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品学兼优,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二、招聘办法
1.应聘人员请登录上海电力学院/学工部/学生德育发展中心/相关下载(http://xsc.shiep.edu.cn/index.php?classid=6205)下载填写《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助理辅导员岗位申请表》,经相关辅导员审核推荐后,《申请表》于3月21日前提交至设岗学院党委(党总支)。
2.二级学院组织选聘,于3月28日前完成选聘工作,拟聘学生名单报学工部,学校统一聘任,发放聘书。
三、助理辅导员招聘岗位
学 院 | 岗位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1 | 35303254 | 赵老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68029229 | 李老师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68029221 | 陈老师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68020832 | 杨老师 |
上海电力学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