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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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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上海电力学院 “文明班级”、“文明共建项目”评选、“创文明班级”申报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58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特决定开展2014年度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共建项目”申报评选和 “创文明班级”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明班级”的申报评审办法

    1.各学生班级(2014级新生班级除外)可根据我校《学生手册》中的《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本着实事求是、重在建设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班级(2013级班级可参考班级学风评估结果)认真填写《上海电力学院2014年度文明班级申报表》 。并于11月21日前上交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班级创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于11月27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表一同汇总上报至校学生工作部。

    3.按照《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文明班级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5%。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3个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3个

    电气工程学院:5个             自动化工程学院:4个

    经济与管理学院:7个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个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4个   国际交流学院:2个

    外国语学院:2个                数理学院:2个

    4.校学生工作部进行材料审核、组织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审批。

二、“文明共建项目”申报办法

    凡与校外单位开展文明共建项目满一年(2013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日)的班级,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上海电力学院2014年度文明共建项目申报表》 ,提供共建以来开展的活动计划、过程记录及总结材料。各二级学院在认真评选、推荐后,请于11月27日汇总至学工部,学校将组织复核、检查、评比以后予以确认。

三、“创文明班级”申报

    1、各二级学院要对各学生班级(重点为2014级新生班级)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动员,组织新生班级学习我校《班级学风评估指标》,做好文明班级创建活动。

    2、各班级在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班级创建文明班级的方案、计划,并填写《上海电力学院创文明班级申请表》 ,上交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于11月27日报校学生工作部。

 

 

上 海 电 力 学 院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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