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及《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2025-2026学年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上海电力大学“电力菁英班”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评选对象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上海电力大学所有在籍在校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三、评选标准
各学院(学部)根据学生在该学年中的表现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打分,择优评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学院(学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准。
四、评选流程
1.10月16日前,各学院(学部)上报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人数核定表》电子版发送至suep_zz@163.com。
2.10月30日前,学院(学部)完成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公示等环节,并将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单项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uep_zz@163.com,纸质材料交至学术楼122办公室,包括:
(1)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版)
(2)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单项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版,同时需提供相应的学院评审办法)
3.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汇总后报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审核,无异议并公示后报财务发放。
五、注意事项:
1.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有参评资格本科学生人数的25%。
2.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人数根据各学院实施细则报送,名额比例控制在各学院(学部)2-4年级在校生总人数1%以内,可不满额使用。
3.本次奖学金通过财务系统绑定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发放,请学生确保银行卡为有效使用状态。
4.参评成绩为本学年所选全部课程成绩,含必修课、选修课等全部成绩。
5.如名次出现并列,学业成绩以必修课绩点排序。
6.电力菁英班奖学金评定以《上海电力大学“电力菁英班”奖学金评定细则》为准。
7.今年4月前(含4月份)退役复学学生,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根据相关政策在本次评定时由学院(学部)完成奖学金提级。
8.退役复学学生入伍前已获得奖学金但未办理提级的,本次提交历年奖学金证书原件,并填写《退役复学学生奖学金提级汇总表》,由学院(学部)交至学术楼122办理提级。
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