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要求,我校将组织在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推选出优秀典型,国家奖学金优秀典型参加全国遴选。典型事迹将编辑成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在学院(学部)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安排,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同时布置,同步进行;
(二)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选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
(三)推荐名额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推荐1名;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1名。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典型事迹材料
典型事迹材料包括四部分,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
1.典型事迹标题
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客观公正、充分体现学生特点。
2.个人介绍
不超过300字(第三人称),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在院校、所学专业以及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和重要事迹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荣誉称号、竞赛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写明准确全称和等第。
3.事迹正文
字数2000-2500字,以第三人称行文,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请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师长点评
不超过200字,点评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院系分管副书记或辅导员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同时,注明点评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职称。
(二)格式要求:
标题(黑体,三号,居中),正文(仿宋,小四,行间距1.5倍)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26年10月16日截止。
(二)书面材料:纸质版材料以A4纸打印,以学院(学部)为单位交至学术楼122办公室。
(三)电子版材料:
1.典型事迹材料包括四部分,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
2.推荐表word一份(推荐表为单页,不要修改格式,不要超出篇幅。推荐表可不加学校公章,评选后校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打包命名为“学院(学部)+三奖优秀学生材料+学生姓名”发送至邮箱suep_zz@163.com。
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