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办理一次。为了保证贷款学生能够及时完成贷款程序,顺利获得助学贷款以补充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压力,使学生能够安心就读,现就该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电子回执办理
1.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已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各县区资助中心会为申请贷款的学生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要求贷款学生所在高校在学生入学后集中办理电子回执。
2.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一年一次)的学生,及时和当地办理贷款机构联系,如有需要,可在放假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生源地贷款专用证明),确保暑假回家后能顺利办理下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专用证明”开具方式:
学生本人登录一网通办本科生事务系统(链接:estudent.shiep.edu.cn),通过“在读证明”模块填写申请:
(1)申请学生请核实证明开往单位并填入申请系统,例如“某县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放银行某县分行”等,开往单位不可空白;
(2)申请证明办理用途请选择“社会事务类” “生源地贷款专用证明”(开具此证明请在系统“附言”栏填写入学生新学年学费金额,住宿费金额。例如:该生2026-2027学年学费金额为6500元,住宿费1200元,未附言填写学费金额,会影响下一学年贷款续贷。
(3)学生申请后及时提醒所属辅导员网上审批。辅导员审批时请留意学生在附言部分证明内容是否真实。
(4)学生网上查询审批流程,学生处审批完成后即可至临港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前台自助领取证明。(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
3.学生(含2026级新生)在生源地申请贷款后,于9月18日前把回执单交给学院(学部)并登记信息(“贷款金额、欠缴费用总额、回执校验码”等信息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否则会产生录入不成功等问题)。各学院(学部)于9月20日前将《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信息登记表》发送至资助邮箱suep_zz@163.com。
4.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录入回执信息。
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关闭时间每年一般在10月中旬,因各地国家开发银行要求录入回执截止时间不同,如有需要请在《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信息登记表》备注说明。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纸质回执的办理
1.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及时和当地办理贷款机构联系,如有需要,在放假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生源地贷款专用证明开具方式同上)。
2.针对部分地区助学贷款由非国家开发银行机构办理,该部分地区学生9月18日前持纸质回执单或高校确认书交至所在学院(学部),由学院(学部)资助老师统计《2026-2027学年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名单汇总表》,并将电子版9月30日前发送至资助邮箱suep_zz@163.com,纸质版回执材料以学院(学部)为单位到学术楼122统一办理(盖章)并返还学生,学生自行寄送当地相关机构。
三、工作提醒
因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放款时间不同,请各学院提醒贷款学生在电子回执录入或纸质回执送达后,及时与当地经办机构联系,核实贷款发放情况。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61655105。
2026-2027学年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名单汇总表.xlsx
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