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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医保参保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5浏览次数:622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预科生可以纳入上海市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在籍包含休学、保留学籍)

二、个人缴费

大学生实行自愿个人缴费,其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同步调整,每年缴费标准,以上海市医保相关文件为准,学校统一收取后上缴市医保。2020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5元。

三、缴费参保流程

1.各二级学院根据在籍学生名单,进行参保人员统计是否参保。

2.学生处根据汇总名单,统计同意参保学生,并进行银行卡统一扣款缴费(不愿意参保学生将不进行扣款)。

3.符合参保要求的且自愿参保的学生请于121日前将155元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扣学费卡)中,并保证银行卡内余额大于155元,学校财务处统一进行扣款。扣款成功的学生名单由学校统一申报到杨浦区医保事务中心,并完成参保。

4.不愿参保学生请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填写《个人自愿放弃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用的声明书》,无需存入钱款到银行卡内,不进行扣款。各学院请统计放弃参保学生名单并上报学生处。

注:请各二级学院在20191130日前提交参保统计表,邮件请发到:shiepehall@126.com(学生事务中心邮箱)

四、说明

1.通知中说的银行卡为学校扣学费登记的银行卡,其他银行卡和外地卡无法扣款。银行卡开户人必须是学生本人,不可用他人卡代扣代缴。如果银行卡丢失已更换新银行卡,请速去校财务处登记更新数据。

2.参军入伍学生,将于2020年退伍返校继续学习的,请相关辅导员询问其是否参保,如果参保请按上述方式进行缴费。)

3.休学学生是否参保,请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本人,以免影响下一年度医药费用的报销。

4.如因学生不在指定日期前将足额钱款存入银行卡内造成扣款不成功的,将默认为放弃参保,不可享受2020年医保待遇。

5.上海生源学生如果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可以不用在学校参保(同一身份证号不能重复参保)。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