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每学年初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各学院于10月11日前完成线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按要求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认定、公示(9月26日-10月10日)等环节,并将《家庭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于9月26日前发送至suepqgzx@126.com
线下认定工作完成后,需归档材料如下: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生处归档)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各学院留存,复印件交学生处归档)
(3)《家庭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和《2019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报告》
各学院在9月30日前完成在上海市资助系统的学生线上申请、学院审核。(具体系统开放时间9月24日起)
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作为帮困的依据。同时也是学校作为帮困名额分配的依据。
2.请注意网上申报的各项内容,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3.各学院做好纸质材料归档,根据要求,需有专门的档案室进行档案管理,原则上需存放十年。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核查。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