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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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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9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10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奖金额度

国家奖学金每人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6000元

上海市奖学金每人8000元

二、申请对象

1.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定;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是经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三、评选名额

学院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4

6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

43

电气工程学院

7

83

自动化工程学院

4

5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

47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4

67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48

数理学院

2

24

外国语学院

1

6

总计

30

444


 四、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五、评审方式

1.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即日起

学生填写材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2024-2025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提交学院初审。

2.第二阶段:学院评审及录入系统, 9月25日前

学院评审,经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形成推荐名单,学院对推荐名单公示1-3个工作日。学院汇总《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表》、《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表》并导入上海学生资助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9月25日前,各学院报送《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至邮箱suep_zz@163.com

3.第三阶段:学校复审后,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预审,10月1日-10月11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对学院系统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于9月30日前系统上报至上海市,纸质版申请样表及汇总表于10月11日前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现场预审。

4.第四阶段:学校评审并公示,10月13日前

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预审拟定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有关评审材料及评审程序,审查无异议,将拟推荐学校最终获奖学生名单于10月13日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5.第五阶段:学院上报材料,10月16日前

学院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术楼122室,纸质材料包括: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4-2025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学院获奖名单汇总表(系统下载)

(5)评审报告(内容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注:(1)-(3)材料需在系统下载最新版,打印一式三份,均需手写签字,盖学院行政章、上海电力大学行政章。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202599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024-2025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xlsx

国奖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填报及审核说明2025.doc